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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改房工齡計算?如何算?

147****6671 | 2019-08-01 00:51:41

已有5個回答

  • 149****0320

    你好,房改房一般指出售給本單位職工,職工以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按購房職工夫婦雙方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給予工齡折扣。其成本價與工齡折扣率為0.9%。
    購房職工夫婦的工齡須憑其工作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包括人才交流中心)按國家規(guī)定開具的證明確認。購房職工喪偶再婚的,按其與現配偶工齡和計算。未參加過工作無工齡的不享受工齡折扣。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52:28
  • 155****1354

    工齡計算:
    1.折疊連續(xù)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xù)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xù)工齡;
    2.折疊合并計算也叫合并計算連續(xù)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
    3.折疊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huán)境工作的工人,連續(xù)工齡可進行折算。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52:22
  • 146****1779

    房改房一般是單位的分房,當初沒有經過土地出讓,所以沒有規(guī)定具體年限,現在基本默認為無限期,另外生活中房子的實際使用年限一般不超過40年,**后的命運是拆遷。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52:17
  • 138****8927

    經研究認為,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財產的繼續(xù)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yōu)惠只是一種政策性補貼,而不是財產或財產權益。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時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時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如果購房款時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52:13
  • 156****0459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用夫妻共有的財產購買的房屋,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都應屬于夫妻共有。但在下列情形下,雖然房屋為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但并不屬于夫妻共有:

    1、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2、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guī)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guī)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一方用本人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個人銀行賬戶里結婚以前的存款或者將婚前個人所有的其他財產變現等)購買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52:08

相關問題

  • (一)再婚財產分割之再婚個人財產分割: 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再婚前夫妻一方的取得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再婚個人財產可以分割嗎?現實生活中,人們有時會有一些誤解,認為只要是雙方結婚了,即使是再婚,無論是誰的財產,都有財產分割的權利。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對于什么財產可以分,什么財產不能分,財產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分,在什么情況下不能分,人們并沒有搞清楚。那么再婚個人財產是可以分割的財產嗎?再婚個人財產又該如何分割呢? 首先,我們知道,個人財產是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經取得的財產,我國**新婚姻法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對于夫或妻一方財產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規(guī)定外,還可以是夫妻雙方通過書面協議的方式對婚前或婚后財產進行約定,約定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 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二)再婚財產分割之再婚共同財產分割: 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等。 對再婚共同財產分割時,通常會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則、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及有利于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進行分割。 (三)再婚財產分割之再婚財產繼承: 再婚財產繼承是一個處理起來相對復雜的事。選擇再婚的男女雙方或許都有孩子,而財產繼承通常是指一方過世后,才會涉及財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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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種觀點認為,陳某所付購房款系從個人財產中支出,房屋所有權人登記的也是其自己,故該房屋系陳某個人財產; 第二種觀點認為該房屋計算了李某的工齡,房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優(yōu)惠,工齡轉化為財產,且購買公房是以家庭為單位,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即等于其以后已經失去以優(yōu)惠價格購買公房,這種損失是難以甚至無法得到賠償的,所以該房購房款雖由陳某個人財產中支出,但考慮上述因素,該房屋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平均分割,陳某支付的購房款可視為債權。 第三種觀點認為房改房政策規(guī)定,對購房職工沒有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工作年限應予工齡折扣,建立住房公積金后的工齡不予折扣,實質上工齡折扣利益類似于住房公積金,故陳某和李某婚前的工齡折扣屬于雙方各自的所得,而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工齡折扣等優(yōu)惠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該案中的房屋應按照雙方支出比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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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齡計算:1.折疊連續(xù)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xù)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xù)工齡;2.折疊合并計算也叫合并計算連續(xù)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3.折疊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huán)境工作的工人,連續(xù)工齡可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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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齡計算:1.折疊連續(xù)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xù)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xù)工齡;2.折疊合并計算也叫合并計算連續(xù)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3.折疊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huán)境工作的工人,連續(xù)工齡可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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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是根據職工的職務、工齡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而給職工的福利,按房改政策出售,是國家多年實行低工資制后的福利性補償,按成本價售房給職工等于將多年積累的工資差額一次性地補發(fā)給職工?;楹筚徺I婚前由一方承租公有房屋過程中,可能存在以共同財產購買和以個人財產購買兩種情況,對此應當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對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權屬處理意見表現為公民取得房屋居住權是基于與國家、單位之間的房屋租賃關系,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其對承租的房屋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對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的婚前承租房屋是否應當認定屬于共同財產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實踐中也不能簡單作出一個明確的結論,司法實務中對婚后以個人財產購買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的權屬認定和處理須非常謹慎,如果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系婚后個人財產購買的,應屬于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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