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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算公攤面積嗎?國家有何規(guī)定?

155****5763 | 2019-08-07 14:22:46

已有4個回答

  • 133****1647

    根據(jù)《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的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攤的計算公式 公用建筑面積的計算原則: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也就是說,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減去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公用建筑面積÷整個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公攤的基本原則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的基本原則是: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2、為整棟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該棟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筑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3、公用建筑面積按面積比例分攤,公攤后,不劃分各套商品房分攤的建筑面積的具體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23:41
  • 158****5796

    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
    3.陽臺建筑面積
    按國家現(xiàn)行《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則》進行計算。
    4.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公式為:
    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第八條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
    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
    的一半。
    第九條
    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
    車棚等,
    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

    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
    (單元)
    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并扣除已作為
    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
    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
    即為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
    筑面積。
    第十條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計算
    將整棟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積除以整棟建筑物的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得到建筑物的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
    公用建筑面積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23:32
  • 134****7189

    公攤面積主要包括:一是電梯間、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二是套(單元)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但是,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筑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終需要公攤的公用建筑面積是指整棟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扣除整棟建筑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并扣除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積后的剩余面積,可以攤入購房價款中。此外,其他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積不計入公攤面積,其成本也不計入購房價格中。另外還有,樓梯已計算建筑面積的,其下方空間不論是否利用均不再計算建筑面積;臨街樓房、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論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維護結構,不計算建筑面積;室外樓梯的建筑面積,按其在各樓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維護結構,均不計算建筑面積;與室內不相通的類似于陽臺、挑廊、檐廊的建筑計算。層高均應在2.20米以上;房屋屋頂為斜面結構的,層高不足2.20米的不計算建筑面積。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23:23
  • 136****5254

    《商品房買賣合同》明確的規(guī)定了必須要有公攤面積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和附錄二中有關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條款,購房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公攤面積的數(shù)字,并在附件二"有關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中,詳細約定公攤的具體部位、面積大小。

    特別是有關共有建筑分攤部位變更的情況,約定得越詳細,對購房者就越有利。一旦發(fā)生糾紛,購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約定來保障自己的利益。
    建筑面積等于使用面積加公攤面積,其中使用面積是商鋪的凈空面積和公用墻壁厚度的一半之和。合同約定的計價若是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公攤面積與使用面積是一樣的價格是合理的。

    國家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公攤比率,公攤面積是按照所在區(qū)域的實際情況由國家有關單位實際測量計算而來,若有異議,可申請復測。在沒有具體的證據(jù)之前您是退不了房的。

    萬一真的發(fā)生了糾紛,唯一的選擇就是訴之法律,避免浪費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當然,我們期望的是,隨著法律的不斷健全,政府監(jiān)督力度的不斷加強,發(fā)展商誠信意識的不斷增強,普通購房者的權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23:13

相關問題

  • 建設部頒發(fā)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中明確規(guī)定:第六條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公用面積第八條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積,2、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計入公共面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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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設部頒發(fā)的《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中明確規(guī)定:第六條 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公用面積第八條 公用建筑面積由以下組成: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積,2、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計入公共面積的部分。

    全部3個回答>
  • 先要確定公共部位名稱及其實用性質(公共部分為誰服務則誰來公攤)共有建筑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 電梯井、樓梯、垃圾道、變電室、設備層(間)、公共門廳和走道、地下設備間、值班警衛(wèi)室等共有部位的面積,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如車庫、自行車庫、會所或俱樂部、倉庫、人防工程等);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wèi)室、管理用房、設備間等,均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2. 套(單元)與共有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的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通常地下的送排風機房只為地下層本身服務,所以通常作為地下部分公攤;豎向交通核(樓梯、電梯及管道井)作為全樓公攤部分;設備間按使用性質具體情況具體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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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公攤由建設部門在規(guī)劃建設時就會明確規(guī)定公攤比例,并不是開發(fā)商說的算。如果你有證據(jù)認為公攤不合理可以向建設部門提出復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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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米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 .2米以下的,應計算二分之一面積?! 〈送?,建筑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結構層在2 .2米以下,也要算二分之一面積。  還有頂蓋的采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 .1米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 .1米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乱?guī)顛覆了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計算面積的舊規(gu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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