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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費分期收取怎樣交房產稅?分期付款購房如何繳納房產稅

152****6513 | 2019-10-13 16:08:14

已有5個回答

  • 156****8874

      如果您是個人出租公建,一次性收取數(shù)月租金,在代開發(fā)票時一次性繳納房產稅;若您是企業(yè),應按月申報繳納房產稅。

    查看全文↓ 2019-10-13 16:08:39
  • 141****3007

    根據(jù)《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財產行為稅若干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鄂地稅發(fā)〔2010〕176號)規(guī)定,對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應納房產稅的納稅義務時間規(guī)定為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的規(guī)定,僅適用于依照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的情況。對于一次性預收取的房屋租金收入,不能按照租賃期分攤繳納房產稅,必須按照國稅發(fā)〔2003〕89號文件的規(guī)定,以一次性收取的全額租金為計稅依據(jù)計征房產稅。

    查看全文↓ 2019-10-13 16:08:34
  • 144****1915

    的公告

    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5號

      在大連市行政區(qū)域內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應當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繳納房產稅,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約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按月分攤后的價值;合同約定有免租期的,分攤的租賃期限不包含免租期;免租期內,由房屋產權人根據(jù)房屋原值按月計算繳納當月房產稅。凡到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的出租房屋納稅人,應當在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時,按照代開發(fā)票金額,一次性繳納房產稅。

    本公告自2011年4月1日起執(zhí)行。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地稅函[2006]125號

    一、關于房屋租金收入的確認問題

    對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租金全額計算繳納房產稅。納稅人取得的出租房屋收入中含有水費、電費和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的,在計算繳納房產稅時,對按照物價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并提供合法、有效憑據(jù),證明其確已交費的部分可給予扣除。

    二、關于各類商品交易市場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問題

    對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出租房屋的,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出租攤位、柜臺等的,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

    三、關于轉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轉手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繳納房產稅。

    四、關于居民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何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居民個人利用私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凡其“三證”(營業(yè)執(zhí)照、房屋產權證、戶口簿)的姓名一致(可以是本人及夫妻、父母、子女或投資房產的合伙人)的,按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不能提供“三證”或“三證”姓名不一致的,按核定租金計算繳納房產稅。

    五、關于出租房屋房產稅租金標準的核定問題

    各市、縣地方稅務局要按照公平稅負的原則,依據(jù)城市規(guī)模、經濟發(fā)展狀況、地價水平以及地段繁榮程度等因素,定期調整并合理確定各地段出租房屋房產稅核定租金標準,并報上一級地方稅務機關備案。對于明顯低于本地段核定標準的協(xié)議載明租金,要實行核定征收。

    六、關于出租房屋房產稅的納稅期限問題

    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應于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繳納房產稅。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及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期限的公告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3號

    一、房產稅的納稅申報期限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的房產稅為按半年繳納,上半年的申報期限為當年7月1日-7月31日,下半年的申報期限為次年1月1日-1月31日。

    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的房產稅為按月繳納,申報期限為次月的1日-15日。

    四、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關于房產稅(從租計征)繳納期限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號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房產稅(從租計征)征收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中山市房產稅(從租計征)的繳納期限明確如下:

    一、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其繳納期限依照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增值稅繳納期限執(zhí)行。

    二、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



    東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查看全文↓ 2019-10-13 16:08:31
  • 144****1490

    本周接到會員咨詢的這個問題,咋一看,以為挺簡單的,但是在實務中仔細分析,涉及的政策規(guī)定還不少呢,下面老顧跟大家一起來學習了解一下相關的規(guī)定。

    納稅義務人: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因此,在自有房屋出租的業(yè)務中,出租方為納稅義務人。

    在實務中,多數(shù)的地方稅局有規(guī)定,轉租業(yè)務中,轉租方不繳納房產稅。個別地區(qū)比如吉林原地稅局就規(guī)定了轉租方也按取得的租金收入減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額計算繳納房產稅。

    計稅依據(jù):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guī)定,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如果出租方享受免征增值稅的,確定計稅依據(jù)時,租金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

    適用稅率:

    稅率為12%

    小規(guī)模納稅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可以減征50%。

    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暫行條例》并沒有做出明確規(guī)定,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規(guī)定,出租房產,自交付出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納稅地點:

    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納稅期限:

    《暫行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由于《暫行條例》授權了各地省級政府規(guī)定具體的納稅期限,所以在實務出現(xiàn)了比較大的差異。

    1、按月分期繳納,以遼寧、大連、廈門等地為代表。

    (1)遼地稅函[2006]125號規(guī)定,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應于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繳納房產稅。

    (2)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5號規(guī)定,在大連市行政區(qū)域內出租房屋的納稅人,應當自出租房屋的次月起,按月繳納房產稅,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為合同約定的租金收入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按月分攤后的價值。

    (3)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3號規(guī)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的房產稅為按月繳納,申報期限為次月的1日-15日

    但是大連同時規(guī)定了例外情況:凡到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的出租房屋納稅人,應當在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時,按照代開發(fā)票金額,一次性繳納房產稅。

    2、按增值稅申報期限申報繳納,以廣東各市為代表。

    (1)東莞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2號規(guī)定,依照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其申報繳納期限依照不動產出租的增值稅申報繳納期限執(zhí)行。

    (2)國家稅務總局中山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1號規(guī)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其繳納期限依照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增值稅繳納期限執(zhí)行。

    如果增值稅是按月繳納,房產稅也按月繳納,如果增值稅按季度繳納,房產稅也按季度申報繳納,這樣一來增值稅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就會有差異

    3、按一次性繳納,以海南、江蘇、貴州等地為代表。


    (1)海南省地方稅務局2016年第5號規(guī)定,按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的,納稅人應于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

    (2)蘇地稅規(guī)[2013]6號規(guī)定,按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的,納稅人應于實際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

    (3)貴州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1號規(guī)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房產稅,申報繳納期限為取得租金收入后的次月1日至15日;取得租金收入時間滯后于合同約定付款日期的,申報繳納期限為合同約定付款日期的次月1日至15日。

    查看全文↓ 2019-10-13 16:08:27
  • 144****8049


    正確計算該公司2018年房產稅,必須了解、掌握不同情形下房產稅的計稅方法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向納稅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按照使用方式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計稅依據(jù)計算并繳納房產稅?!斗慨a稅暫行條例》(2011年修訂)規(guī)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簡稱“從租計征”。非出租的房產,依照房產余值(按照房產原值減除10%-30%,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一般為30%)計算繳納,簡稱“從價計征”。

    該案例中,出現(xiàn)了三種房產形式:開發(fā)待售的商品房、轉為自用的經營用房、對外出租使用的房產,三種形式下房產稅的納稅義務各不相同:



    形式一:開發(fā)待售的商品房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guī)定征收房產稅。


    因此,案例中公司持有的7棟待售房產,無須繳納房產稅。



    形式二:轉為自用的經營用房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自用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其計稅方法是從價計征,按照轉用房產的余值(案例中即為開發(fā)成本150萬元減除30%后的余值,即105萬元,自2018年6月起計征房產稅。2018年應納稅額為:

    150*70%*1.2%*7/12=0.735(萬元)



    形式三:對外出租使用的房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出租、出借本企業(yè)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同時規(guī)定“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但是,對外出租和出借其納稅義務和納稅義務時間的確定真的是一樣的嗎?


    出借,實際上就是一種無租使用的情形?!敦斦繃叶悇湛偩株P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guī)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依據(jù)該文件,無論納稅人出借房產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其房產稅都是按照從價計征的方式,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查看全文↓ 2019-10-13 16:08:22

相關問題

  • 應當按月分攤吧!

    全部3個回答>
  •  如果您是個人出租公建,一次性收取數(shù)月租金,在代開發(fā)票時一次性繳納房產稅;若您是企業(yè),應按月申報繳納房產稅。

    全部4個回答>
  • 房交稅主要有兩種: 一、按租金來交納租金交納,(租金的12%,如果是個人出租,那么應該是4%); 二、按房產余值交納,但是可以減扣余額的(10-30%,具體由當?shù)囟悇諜C關定)再乘以1.2%; 三、如果是理論題題,那么按“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一般規(guī)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應該 選 按年 繳納; 以上三點來自文件: 國發(fā)[1986]9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全部5個回答>
  • 稅款沒有分期一說

    全部4個回答>
  • 1、稅收風險的表現(xiàn)形式 第一,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的跨年度租金的房產稅稅收風險主要體現(xiàn)在:預收的房租,進行分期申報繳納房產稅,將受到稅務機關的稽查而面臨補稅、滯納金和罰款的稅收處罰的風險。 第二,在出租房產計算房產稅時,計算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時,沒有將租金中含的增值稅扣除,從而多繳納房產稅。2、稅收風險控制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二條規(guī)定:“房產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fā)[1986]90號)第三條規(guī)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jù)?!钡谄邨l規(guī)定:“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政府規(guī)定。這是房產稅的一般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89號)第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基于以上政策規(guī)定,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跨年度的租金,必須按照房產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款項的當天,計稅依據(jù)為全部房租收入(含預收)進行房產稅的納稅申報。即預收的房租,不可分期申報繳納房產稅。同時,按從租計征房產稅時,必須將出租房產租金中的增值稅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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