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chǎn)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2、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fā)證,即房產(chǎn)證與土地證合并頒發(fā)一張證,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chǎn)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3、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zhèn)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4、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zhèn)土地國家擁有,二是鄉(xiāng)鎮(zhèn)土地村民集體擁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zhuǎn)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zhuǎn)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zhuǎn)移、抵押。
全部3個回答>房屋土地使用證的作用是什么?
150****9801 | 2024-11-13 1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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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49
作為購房者,土地使用證是必不可少的。它關系到你能否合法使用土地,以及未來房產(chǎn)的轉(zhuǎn)讓、抵押等。沒有土地使用證,你的房產(chǎn)權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買房時一定要查驗土地使用證。
查看全文↓ 2024-11-14 10:43:22 -
180****5821
房屋土地使用證對房產(chǎn)市場具有重要意義。它保障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房地產(chǎn)市場的規(guī)范化發(fā)展。數(shù)據(jù)顯示,擁有土地使用證的房產(chǎn)交易更受市場青睞,價格普遍高于無證房產(chǎn)。
查看全文↓ 2024-11-13 22:36:56 -
158****9333
房屋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權歸屬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確了土地使用者的權益,包括土地使用年限、用途等。根據(jù)《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權證是土地使用權流轉(zhuǎn)、抵押、繼承等法律行為的依據(jù)。
查看全文↓ 2024-11-13 17: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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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趨勢肯定是要房產(chǎn)證、土地證兩證齊全的。也許現(xiàn)在是沒有什么用處,但以后涉及到交易、抵押、財產(chǎn)分割等情況的時候肯定會用得到。所以,能辦理的話盡快辦理吧。土地使用證上可以體現(xiàn)你房屋的權屬情況、使用年限、權屬性質(zh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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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住宅有土地使證,如果說沒有房產(chǎn)證,那這房產(chǎn)想抵押貸款是不行的,如果說拆遷時就不行的,這房產(chǎn)還沒有得到使用權證明是你的。有了房產(chǎn)證你的房產(chǎn)可以買賣。土地證是證明你有了使用權限,土地是國家的你沒有買賣權力,只有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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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使用證的作用主要是為了保障產(chǎn)權安全:通過土地登記對購房人土地合法權益進行保障,經(jīng)登記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記錯了,購房人的土地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登記機關負賠償責任;如果沒登記,購房人就不能對抗惡意第三人,購房人的土地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過查詢住房用地登記資料,可以判定所要購買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產(chǎn)權,以此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 相關閱讀推薦: 土地出讓金計算 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 我國土地是屬于國有的,開發(fā)商再拿地的時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像是房子一樣拿到了產(chǎn)權就有了所有權以及抵押權,典當權等,如果產(chǎn)權能辦理下來,土地使用證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有了使用證,至少保證在使用年限內(nèi),國家在拆遷的時候會給補償。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將來拆遷的時候,使用年限有沒有到期那就很難得到保障。 土地使用證注銷登記 按規(guī)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轄區(qū)內(nèi)取得商品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的人除辦理房產(chǎn)證外,還必須辦理土地使用證。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注銷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證書;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權利終止的有效文件 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復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復印件(第二代雙面復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fā)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于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fā)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fā)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fā)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復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fā)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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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權不能進行轉(zhuǎn)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種,其特殊之處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權利取得的方式,因為沒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屬于無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二是權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一般沒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礎上,還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權利的交易限制,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zhuǎn)讓、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將劃撥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經(jīng)過國家土地管理部門批準,二是要取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隨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zhuǎn)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應當上交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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