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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要交契稅嗎

146****8029 | 2018-07-18 17:51:42

已有5個回答

  • 141****3917

    如果公司作為購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和印花稅(產(chǎn)權轉(zhuǎn)移書據(jù)),如果公司屬于轉(zhuǎn)讓方,則需要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查看全文↓ 2018-07-18 17:53:15
  • 135****8495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guī)定的幅度內(nèi)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四條規(guī)定,契稅的計稅依據(jù)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查看全文↓ 2018-07-18 17:53:07
  • 156****2502

    你辦土地使用權證時,必須要有契稅完稅證明的。一般就按購入價*當?shù)仄醵惗惵剩ㄒ暜數(shù)鼐唧w規(guī)定,3%左右)。如果購入價不合理,稅務局會給你核定交稅基數(shù)的。
    一般在辦土地使用證旁邊有柜臺直接讓你交契稅的。如果沒有,到地稅局繳納。
    其他的稅應該沒有了,大不了再交些辦證的工本費吧。不過土地轉(zhuǎn)讓協(xié)議的印花稅是要交的,按轉(zhuǎn)讓金額的萬分之五交。

    查看全文↓ 2018-07-18 17:53:00
  • 137****0805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jīng)批準轉(zhuǎn)讓房地產(chǎn)時,應由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者補繳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劃撥方式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征收契稅,轉(zhuǎn)讓時補繳。
    一、根據(jù)《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1、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
    3、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稅不屬于契稅的征收范圍。
    二、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guī)定,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jīng)批準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
    三、《契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經(jīng)批準轉(zhuǎn)讓房地產(chǎn)時,應由房地產(chǎn)轉(zhuǎn)讓者補繳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
    四、以劃撥方式承受國有土地主要是: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yè)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用地。

    查看全文↓ 2018-07-18 17:52:53
  • 146****6068

    契稅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zhuǎn)移時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種稅收,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nèi)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臺商投資企業(yè),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fā)生轉(zhuǎn)移變動的不動產(chǎn)為征稅對象,向產(chǎn)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chǎn)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是指對契約征收的稅,屬于財產(chǎn)轉(zhuǎn)移稅,由財產(chǎn)承受人繳納。契稅中所涉及的契約,包括土地使用權轉(zhuǎn)移,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zhuǎn)讓,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應該稱為土地、房屋權屬轉(zhuǎn)移,如房屋買賣、贈送、交換等。除了買賣、贈送、交換外,房屋所有權轉(zhuǎn)移的方式還有很多種。其中,有兩種常見的房屋權屬轉(zhuǎn)移,按規(guī)定要繳納契稅:因特殊貢獻獲獎,獎品為土地或房屋權屬; 或預購期房、預付款項集資建房,只要擁有房屋所有權,就等同于房屋買賣。
    契稅是一種重要的地方稅種,在土地、房屋交易的發(fā)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權屬轉(zhuǎn)移,都要依法納稅。目前,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tài)勢。
    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zhuǎn)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契稅的計稅依據(jù),歸結起來有4種: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jīng)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jù),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jù)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后,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jù)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jù)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jù)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后,經(jīng)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zhuǎn)讓,那么,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jù)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征稅對象:土地增值稅是出讓方交,契稅是承讓方交。
    一、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承受方交。
    二、土地使用權的轉(zhuǎn)讓,除了考慮土地增值稅,另由承受方交契稅。
    三、房屋買賣:1、以房產(chǎn)抵債或?qū)嵨锝粨Q房屋。
    2、以房產(chǎn)作投資或股權轉(zhuǎn)讓。
    3、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納稅。
    四、房屋贈與 贈與方不納土地增值稅,但承受方應納契稅。
    五、房屋交換 在契稅的計算中,注意過戶與否是一個關鍵點。
    在稅率設計上,契稅采用幅度比例稅率。目前,我國采用3%-5%的幅度比例,這是國家定下的政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在這個范圍內(nèi)可以自行確定各自的適用稅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稅暫時減半征收
    應納稅額的計算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jù)。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征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或者其他經(jīng)濟利益的一方交納契稅
    4、房屋附屬設施征收契稅的依據(jù)(今年新補充內(nèi)容):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土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如與房屋統(tǒng)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 同的契稅稅率。

    查看全文↓ 2018-07-18 17:52:43

相關問題

  • 一般來講,個人居住的房子是暫免征收房產(chǎn)稅和土地使用稅的;但是,你如果將房子由于商業(yè)用途,就要繳納房產(chǎn)稅和土地稅了。

    全部5個回答>
  •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產(chǎn)。

    全部3個回答>
  • 只收證件工本費,不上稅

    全部3個回答>
  •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zhuǎn)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guī)定的幅度內(nèi)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第四條規(guī)定,契稅的計稅依據(jù)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辈煌绞饺〉玫耐恋厥褂脵?,其契稅計稅依據(jù)應區(qū)分不同情況處理。(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關契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134號)進一步明確了不同情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契稅計稅價格問題。1、以協(xié)議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為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包括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征地管理費、市政建設配套費等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及其他經(jīng)濟利益?!笆姓ㄔO配套費”是指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收取的用地配套費、城市道路、橋涵、公共交通設施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配套費、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和園林綠化費、城市排水工程建設費、消防設施建設費、人防設施易地建設費、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城市商業(yè)網(wǎng)點建設費和城市教育網(wǎng)點建設費等,同時還包括公共電力建設配套費、城市自來水建設使用費、供熱工程建設費、管道燃氣設施安裝費等,也就是通常所稱的"大配套費用".沒有成交價格或者成交價格明顯偏低的,征收機關可依次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1)評估價格: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根據(jù)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chǎn)進行綜合評定,并經(jīng)當?shù)囟悇諜C關確認的價格。(2)土地基準地價:在沒有評估價格的情況下,參照縣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準地價,計算契稅計稅價格。具體計算方法為:以總征用面積而非出讓面積與單位基準地價相乘,得出契稅計稅價格。因為總征用面積含部分預留道路面積,如果所征用土地緊靠道路,其相同出讓面積的正常價值通常高于非靠道路的情形。2、以競價方式出讓的,其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土地出讓金、市政建設配套費以及各種補償費用應包括在內(nèi)。對競價方式,有三點須特別引起注意:一是征收機關在確認計稅依據(jù)時應根據(jù)拍賣成交確認書所列示的成交價款所包括的具體項目具體分析。如有的拍賣成交確認書是整體打包拍賣,成交價格中包含政府所有應收的費用,而有的則僅包括國土部門收取的費用,沒有包括城市規(guī)劃部門和建設監(jiān)管部門收取的費用,如市政建設配套費等。競價的計稅依據(jù)主要是: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市政建設配套費+其他經(jīng)營服務性費用(主要包括拍賣傭金、土地評估費、土地測繪技術服務費、公告費、服務費等費用)。二是如何正確理解“一般”的含義。大凡競價出讓,首先需要對該宗土地使用權參照當?shù)鼗鶞实貎r結合系數(shù)修正等進行技術性評估,然后再行拍賣,起拍價是在評估價格的基礎上,正常拍賣價不會低于評估價,因此確定為競價的成交價格。但是對于比較偏遠鄉(xiāng)鎮(zhèn)、村原零星國有土地使用權另行處置,如果采用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處理,有時競價可能遠低于基準地價,甚至低于協(xié)議出讓的價格。這時如果也采用競價的成交價計稅,顯然有違稅收的公平原則,(如上述按協(xié)議出讓方式則按不低于基準地價計稅)因此不能按照競價的成交價計稅,應按照評估價或基準地價計稅。三是對于以其他公開競價方式,如采取摘牌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契稅計稅價格一般應為拍賣價格(也要看具體拍賣成交確認書的金額項目構成,進行適當調(diào)整)加土地承受者支付原土地使用權單位或土地實際使用者的費用,再另加其他相關經(jīng)營服務性費用。(二)國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契稅計稅依據(jù)為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以及由承受方實際支付的超出合同的全部價款,包括承受者應支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或者其他經(jīng)濟利益。1、通常情況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契稅計稅價格。實際工作中按照合同成交價、評估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攤余基準地價孰高原則確定。2、拍賣價格明顯偏低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的計稅價格。如法院拍賣債務人的土地使用權以及銀行處理到期債權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由于強勢一方的介入,加之拍賣操作不夠規(guī)范,其拍賣價格通常大大低于正常的市場價格,大大低于基準地價。在這種情況下,契稅的計稅依據(jù)就不能按照財稅[2004]134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中“競價的‘一般’應確定為競價成交價格”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而應根據(jù)“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采用正常的市場價格、評估價格、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攤余基準地價核定征收。3、沒有成交價格或成交價格明顯偏低而又沒有評估價格的土地使用權轉(zhuǎn)讓,其計稅價格應按不低于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攤余基準地價計稅。目前,稅收征收機關尚沒有建立委托評估機制,不可能做到對每一筆具體業(yè)務進行委托評估,況且委托評估的費用怎樣解決也沒有明確規(guī)定,實行委托評估不現(xiàn)實。而土地使用權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其價值隨使用年限的減少逐漸降低,在這種情況下應按所轉(zhuǎn)讓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攤余基準地價計稅。(三)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又改為出讓的計稅依據(jù)先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jīng)批準改為出讓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應依法繳納契稅,其計稅依據(jù)為應補繳的土地出讓金和其他出讓費用,也就是本次辦理土地使用權手續(xù),應向國土資源部門所交納的所有費用之和。其他出讓費用包括土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等。(四)以其他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權1、土地使用權交換。契稅計稅價格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差額,由多交付貨幣、實物或者無形資產(chǎn)、其他經(jīng)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當然也適用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征收機關采用評估價格、基準地價或者正常的市場價格核定征收的規(guī)定。2、土地使用權贈與和視同土地、房屋權屬轉(zhuǎn)移的情形?!吨腥A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規(guī)定,以土地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權屬抵債;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視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屬轉(zhuǎn)移,應按照規(guī)定依法繳納契稅。征收機關采用查賬征收征收,或者采用合同價格,或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的市場價格、評估價格或基準地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的攤余基準地價等方式確定契稅計稅價格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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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辦理土地證是否需要交稅,具體而分析:  一、商品房辦理土地證不交稅的情況:  1、商品房是不用交土地出讓金的,一部分商品房是因為原房主被拆遷的房子是私房,所以回遷后也不是按照回遷房給的,而是按照商品房處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這個3%的?! ?、對于稅費的問題,有關地方稅務部門工作人員解釋說,回遷房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需要繳納契稅,但與商品房繳納契稅不同的是,回遷房是按照擴大面積繳納契稅的。如果業(yè)主所住回遷房是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且符合免稅政策,在辦證時無需繳納契稅?! 《?、商品房辦理土地證的費用:  1、商品房土地證辦理流程中,如果是初始土地登記費,城鎮(zhèn)居民住房用地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過50平方米以內(nèi)加收5元,**高不超過30元;土地證書每證20元;變更土地登記費收費標準參照初始土地登記收費標準?! ?、對于商品房房產(chǎn)交易土地使用權變更的情況,如果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進行交易時,只需交納土地登記費和工本費;已購公有住房和經(jīng)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按基準地價的10%收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  3、除此之外,商品房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屋上市交易時,交易的時候買方出3%的土地出讓金?! ?、辦理土地證時需要帶上房產(chǎn)證去,那么房產(chǎn)證辦理就需要繳納契稅: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住宅,需繳納擴大面積費1%的契稅;90平方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住宅,需繳納擴大面積費1.5%的契稅;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需繳納擴大面積費3%的契稅。  5、登記費,住宅每證80元,商用房及車庫120元;  6、工本費,每證10元;  7、測繪費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車庫每平方米2.04元?! ∫陨暇褪顷P于商品房的土地證辦理交稅以及需要多少錢的事項,具體內(nèi)容可能會因為地區(qū)不同而有所區(qū)別,但大致上全國通用。所以辦理商品房的土地證是**好先事先咨詢一下當?shù)赜嘘P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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