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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劃撥用地的房子能買嗎

151****0612 | 2018-11-23 00:17:28

已有3個回答

  • 157****7482

    我國法律并不禁止將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予以轉讓,只要當事人履行了相關的法定手續(xù),仍然可以將其轉讓。
    土地的劃撥性質并不影響其上房屋買賣合同的履行,僅是在辦理過戶前需要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合同當事人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后即可辦理過戶手續(xù)。

    查看全文↓ 2018-11-23 00:22:19
  • 146****7956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在過戶的時候要交一筆不少的出讓金,然后這個房子就會有契證,你以后買賣就不在需要交了具體多少根據面積和土地等級而定?!冻擎?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44條、第45條規(guī)定,應向當?shù)厥?、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且前提條件是: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yè)、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查看全文↓ 2018-11-23 00:22:14
  • 158****0445

    只要劃撥土地建房能夠辦理相應的房產證,一般情況下是可以購買的。

    對于一手房來說,只要你有能夠保障你的合法權益并且是通過正常程序來班里的兩證,那么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購買。

    而對于那些想要購買二手房但是看中的房產又是屬于劃撥土地建房的人來說,如果房子的產權相當清晰而且沒有什么抵押的貸款的話,在有兩證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交易的,所以這類性質的單位房產也是可以進行買賣的。

    查看全文↓ 2018-11-23 00:22:05

相關問題

  • 劃撥土地如果進行轉讓,那么必須要辦理出讓手續(xù),否則是不能進行轉讓的,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手續(xù)后,出讓年限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來進行計算。劃撥土地進行轉讓時需要提交的證件和材料包括以下6個部分: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其中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等;3、房屋權屬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材料;5、國土部門批準轉讓文書;6、其他必備的材料。綜上所述,劃撥土地在交易的過程中,手續(xù)是比較復雜的,如果劃撥土地上所形成的房屋產權需要轉讓,同樣需要經過由劃撥土地使用權到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這一手續(xù)的轉換,如果沒有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時也是不能進行轉讓的,并且還應當按照國家相關的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房地局關于對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 建設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處理意見的通知 (1997年12月10日京政辦發(fā)〔1997〕71號)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房地局《關于對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處理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附: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關于對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 建設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處理的意見 (1997年10月) 目前,本市一些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已陸續(xù)上市或交付使用,需要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其中,一些**用地是在1992年6月1日《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市政府〔1992〕第11號令)施行前,以開發(fā)建設經營性**為目的而取得的;一些**建在危舊房改造區(qū)或成片開發(fā)區(qū),建設周期較長。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1992年6月1日后轉讓房屋連同轉讓劃撥國家土地使用權的,應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或收取土地利益。 為維護本市正常的房地產市場秩序,鼓勵開發(fā)建設普通商品房,規(guī)范對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經營性**辦理房地產立契過戶手續(xù)和權屬證件的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凡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下列**,經市房地局核準,其用地繼續(xù)按劃撥用地管理,大市政費和城市基礎設施“四源”建設費按有關規(guī)定交納: 自行開發(fā)建設的拆遷安置住宅**;聯(lián)建、合建**中原用地方分成的自用住宅**;危舊房改造區(qū)內回遷住宅**,以及原經營性用地還建后不改變使用性質且不超過原建筑面積的回遷安置房**;實行政府限價的安居住宅**;1995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實施以前,已竣工并轉讓(包括已簽訂聯(lián)建協(xié)議或房屋銷售合同),但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的普通住宅**。 二、1992年6月1日后,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商業(yè)、金融、綜合、娛樂等經營性**及高檔房地產**(包括城區(qū)高檔平房開發(fā)**),均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其用地不再按劃撥用地管理。 三、1997年1月1日前,利用劃撥國有土地開發(fā)建設的并已竣工的普通商品住宅**,需在1998年6月30日前,辦理有關手續(xù),按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積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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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蘇州這里的是可以的,不知道你們如何?因為這都是當?shù)卣?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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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房地產開發(fā)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兩種:國有劃撥和國有出讓。劃撥土地是指開發(fā)商在當初獲得土地的時候是無償獲取的,沒有向國家繳納過土地出讓金;出讓土地是指開發(fā)商以有償?shù)姆绞饺〉猛恋?,并且根據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兩者的主要區(qū)別是,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yè)用房40年,綜合用房50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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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上市交易,至于土地使用是屬于行政劃撥,也沒有關系,只是國土證過戶時,征收時需繳納一個點的國土收益金??梢宰鞯盅嘿J款,只是單位房貸款額度低點,商品房額度稍高點。希望能給您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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