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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的處理方式有哪些呢?

156****7087 | 2018-11-26 22:07:11

已有4個回答

  • 152****6313

    選擇地基處理方法,主要依據是巖土工程地質情況,上部結構形式或建筑高度,只是要考慮的因素之一,但不是決定性因素。
    另外,你所說的砂石樁法不是做住宅用的,這話也不正確,是否用采用砂石樁,這與建筑性質沒有關系,而是由地基土情況決定的。
    再有,你所說的強夯是住宅常用的處理手段,也是不正確的??傊?,地基處理方法是根據地基土特性決定的,而不是根據層高來決定的,更不是根據住宅的使用性質來決定。上述無論哪一種地基處理方法,處理后的承載力均可能力達到6~30層建筑對地基承載力的要求。比如你所說的強夯法,在砂土、礫石及部分粉土地基處理中較常用,但不能用于粘性土、淤泥等地基土的處理,也不能用于環(huán)境噪音要求嚴格的地區(qū)使用;
    又如砂石樁法,不宜用于第四紀松散層地基的處理,對地層中含有礫(碎)石的地層也不能使用,而在粉土、粘性土地層中比較常用。
    具體原理你可以看一下地基處理技術方面的專業(yè)書。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08:02
  • 137****3296

    地基處理的方法主要有:壓實法、換土法、化學處理法、打樁法。
    壓實法:當土壤中水及空氣含量過大時,土壤的承載力就低,且壓縮變形量也大,含水量大、密實性差的地基土,可預先人工加壓,排出一定量的空氣和水,使土壤板結,提高地基土的承載力。這種方法不消耗建筑材料,較為經濟,但作業(yè)效率低。
    換土法:當?shù)鼗纳媳韺硬糠譃槌休d能力低的軟弱土時,可將軟弱土層全部挖走,換成堅硬土,這種方法處理的地基強度高,見效快,但成本較大。
    化學處理法:對局部地基強度不足的在建建筑物或已建建筑物,可以采用注入化學物質,促使土壤板結,提高土壤承載力。
    打樁法,是將鋼筋混凝土樁打入或灌入土中,由樁和樁間土層一起組成復合地基,從而提高地基的承載力。
    知識拓展:地基施工工序
    基槽驗收
    樁基施工
    樁基驗收
    基礎墊層
    基礎防水
    基礎防水保護層
    基礎放線
    基礎筏板鋼筋施工
    基礎地梁、后澆帶模板施工
    墻、柱插筋
    檢查驗收
    基礎筏板、地梁砼施工。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07:49
  • 138****3789

    基礎、地基加固常用方法
    1.增大截面法 適用于埋深相對較淺的獨立基礎、條形基礎,對筏基、箱基、 樁基 適用性差。
    2.增加埋深法 適用于緊鄰下臥層為良好持力土層的情況,同時持力層**好在地下水位線以上。
    3.改變基礎類型法 如由獨立基礎改為條基;由條基改為筏基、樁基;由磚條基改為混凝土條基等。
    4.壓力注漿法 適用于處理承載力不均勻的地基土,漿液采用水泥漿或水泥-水玻璃混合液,但一般不能用于有濕陷性的土層。
    5.靜壓樁法 適用性廣,將荷載向深層土體傳遞,但壓樁力應小于上部結構自重的80%。
    6.樹根樁法 適用性廣,既加固了地基土,又將上部荷載向深層土體傳遞。但易塌孔的土層(如淤泥質土)慎用。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07:43
  • 157****4188

    地基處理的方法:
    一、換填法:當建筑物基礎下的持力層比較軟弱、不能滿足上部結構荷載對地基的要求時,常采用換土墊層來處理軟弱地基。即將基礎下一定范圍內的土層挖去,然后回填以強度較大的砂、碎石或灰土等,并夯實至密實。
    二、預壓法:預壓法是一種有效的軟土地基處理方法。該方法的實質是,在建筑物或構筑物建造前,先在擬建場地上施加或分級施加與其相當?shù)暮奢d,使土體中孔隙水排出,孔隙體積變小,土體密實,提高地基承載力和穩(wěn)定性。堆載預壓法處理深度一般達10m左右,真空預壓法處理深度可達15m左右。
    三、強夯法:強夯法是法國L·梅納(Menard)1969年首創(chuàng)的一種地基加固方法,即用幾十噸重錘從高處落下,反復多次夯擊地面,對地基進行強力夯實。實踐證明,經夯擊后的地基承載力可提高2~5倍,壓縮性可降低200~500%,影響深度在10m以上。
    四、振沖法:振沖法是振動水沖擊法的簡稱,按不同土類可分為振沖置換法和振沖密實法兩類。振沖法在粘性土中主要起振沖置換作用,置換后填料形成的樁體與土組成復合地基;在砂土中主要起振動擠密和振動液化作用。振沖法的處理深度可達10m左右。
    五、深層攪拌法:深層攪拌法系利用水泥或其它固化劑通過特制的攪拌機械,在地基中將水泥和土體強制拌和,使軟弱土硬結成整體,形成具有水穩(wěn)性和足夠強度的水泥土樁或地下連續(xù)墻,處理深度可達8~12m。 施工過程:定位—沉入到底部—噴漿攪拌(上升)—重復攪拌(下沉)—重復攪拌(上升)—完畢
    六、砂石樁法:振動沉管砂石樁是振動沉管砂樁和振動沉管碎石樁的簡稱。振動沉管砂石樁就是在振動機的振動作用下,把套管打入規(guī)定的設計深度,夯管入土后,擠密了套管周圍土體,然后投入砂石,再排砂石于土中,振動密實成樁,多次循環(huán)后就成為砂石樁。也可采用錘擊沉管方法。樁與樁間土形成復合地基,從而提高地基的承載力和防止砂土振動液化,也可用于增大軟弱粘性土的整體穩(wěn)定性。其處理深度達10m左右。
    七、土或灰土擠密樁法:土樁及灰土樁是利用沉管、沖擊或爆擴等方法在地基中擠土成孔,然后向孔內夯填素土或灰土成樁。成孔時,樁孔部位的土被側向擠出,從而使樁周土得以加密。土樁及灰土樁擠密地基,是由土樁或灰土樁與樁間擠密土共同組成復合地基。土樁及灰土樁法的特點是:就地取材,以土治土,原位處理、深層加密和費用較低。

    查看全文↓ 2018-11-26 22:07:37

相關問題

  • 無論是條形還是滿堂紅地基,都可能會出現(xiàn)局部有松土或回填土的現(xiàn)象。對于這些部位的處理方法,一般說當松軟土面積不大,深度又不是很深時,可以將松土部分挖掉,一直挖到坑壁、坑底見到天然土層為止。然后用與天然土壓縮性一致的材料進行回填。一般情況下,當天然土為砂土時,應用砂或級配砂石回填。當天然土為較密實的黏性土時,由于它的承載力較高,可以將這種土過篩,均勻拌以石灰進行回填,土和石灰的比例為3∶7的灰土,在工地上常稱為3∶7灰土。當天然土為中等密實的黏性土或新近沉積黏性土時,它的承載力相對低一些,也可以用這種土過篩拌以石灰進行回填。土和石灰的比例為2∶8或1∶9,分別稱為2∶8灰土或1∶9灰土。通常將夯實后厚度為150mm的灰土稱之一步灰土,不同比例的灰土,都應一步一步地進行夯實回填。如果地基局部松土面積較大,深度又較深時,在挖除全部松土后,應將挖除松土所形成的坑做成高寬比為1∶2的臺階,從基底向坑底過渡延伸,然后用上述材料回填。除此以外,還應在上部結構中采取加強措施,以提高建筑物的剛度,例如,加大松軟范圍內圈梁的斷面和配筋,如果設計沒有圈梁,可以在磚砌體結構中配置水平鋼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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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 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當事人有損失的,按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予以分擔。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在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撤銷的情況下,當事人一方主張賠償合同履行的房屋差價等可得利益損失的,此時可得利益不存在,當事人沒有索賠的法律依據,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當事人存在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偽造授權書等惡意行為致使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另一方要求賠償房屋差價等實際損失的,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是否實際履行、買受人支付購房款的數(shù)額、出賣人是否已將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綜合判斷予以確定,但以合同實際履行時的可得利益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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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我們先看看小區(qū)業(yè)主裝修過程中的違章情況有哪些:有未經物業(yè)公司審批私自開工裝修的;有為了擴大房間面積封閉陽臺的;有為了改變格局私改承重結構的;有為了加大廚房改變給排系統(tǒng)的;有工程質量問題改變外墻面材料和顏色;有為了更好地利用天面加建玻璃光棚或者加建土筑結構的等等。業(yè)主的想法有多少,小區(qū)現(xiàn)場的裝修違章就會有多少,對此,我們對小區(qū)裝修違章的現(xiàn)象總結以下幾類:1、未經批準不辦裝修手續(xù)進行裝修(無裝修許可、無裝修圖紙、無裝修手續(xù)等)2、私改造承重結構(承重墻、隔墻、窗臺等)3、私改給排系統(tǒng)(衛(wèi)生間、廚房等)4、私改外立面(顏色、材料、式樣等)5、私自加裝設施設備(防盜網、欄桿、衛(wèi)星電視)6、私自占用公共區(qū)域(天面搭建陽光房、封閉陽臺、占用走道)對于上述違章現(xiàn)象我們概括為“一不辦二私建三改變”。裝修違章現(xiàn)象是多姿多彩的,是物業(yè)管理之罪,還是業(yè)主夢想之罪呢?馬克思主義哲學講:事物要用辯證唯物論的觀點來看,任何事物都要一分為二來看待,也要講求矛盾的內外因。裝修違章現(xiàn)象也是同樣:裝修違章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既有業(yè)主豐富想象力的原因,也有物業(y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我們可以試著從業(yè)主和物業(yè)兩方面對違章的原因來進行分析:分析業(yè)主方面的原因1、房屋工程質量問題:發(fā)展商設計房屋的結構不合理、房屋工程質量問題造成業(yè)主家房屋漏水、滲水、墻體發(fā)霉等,房屋質量問題導致業(yè)主裝修過程中出現(xiàn)違章首要原因。2、貪小便宜:業(yè)主選擇裝修公司以便宜為佳的標準,自己對裝修不專業(yè),請的工人師傅不專業(yè),盜防別人的圖紙、模仿別人的風格,一幫不專業(yè)的人搞出一套隨處都是違章的危房, 這就是違章裝修的重要因素。3、攀比硬套:在不考慮自家的實際情況下,有親戚、朋友家裝修風格自己喜歡就生搬硬套,直接模仿過來裝修的;即使有些地方、空間無法裝修出那么好的效果,也是強制地、硬拼出同樣的效果來,那么加建、擴建、私自改建就成這套房子的好朋友,從此違建永相隨了。4、盲目裝修:自己沒有裝修想法、要求,遇到可用就用,遇到可改的就改,遇到可擴就擴,今天裝一下明天裝一下,有時好的+漂亮+喜歡+真心不一定等于完美,甚至會成為你所討厭的。沒有自己的主題風格,即使付出很多精力,**終也是違章多多,這就是盲目裝修的結果。分析物業(yè)方面的原因1、崗位不精熟:作為物業(yè)工作人員經常變動、調換,導致人員對于裝修管理職責、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夠熟悉、不夠精通,遇到違章問題無法或及時處理,進而誤導業(yè)主物業(yè)管理違章裝修不嚴格,**終導致違章裝修越發(fā)嚴重,蔚然成風;2、內容不清楚:物業(yè)工作人員對于裝修流程、手續(xù)資料、注意事項、重要事項、巡查檢查等相關內容、違章處理方式方法不清楚;3、監(jiān)督不到位:對于公司的裝修管理制度、工作標準不能夠做到堅守、定期按規(guī)定進行巡查、記錄,以致不能及時做到提前預防違章、有違章不能及時制止,以致違章現(xiàn)象蔚然成風。4、服務不專業(yè):裝修前沒有告知業(yè)主裝修注意事項、風險提示、危害告知;裝修過程中發(fā)現(xiàn)違章,溝通不及時,跟進處理不到位,導致違章越加嚴重,這是都是物業(yè)裝修管理部專業(yè)的表現(xiàn)。裝修問題多多,違章原因多多,作為物業(yè)方的我們應該怎么做呢?1、提前告知:提前告知裝修手續(xù)辦理的流程、提供的相關資料、費用,裝修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嚴禁違章的要求,如違章物業(yè)將采取嚴厲措施進行限期整改等事項,提前告知不但可以體現(xiàn)物業(yè)公司的專業(yè)形象,更有助于預防裝修過程的違建。2、熟悉內容: 作為物業(yè)裝修管理的部門要熟悉自己的崗位職責、熟悉報建的資料、流程;熟悉辦理各種證件的具體操作;熟悉裝修巡查的內容、設施的配備、材料的堆放;熟悉對于違章裝修的處理流程方式方法等內容,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運用等內容,以引導業(yè)主合理文明安全裝修。3、嚴控過程:在物業(yè)進行裝修過程中,我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安全文明施工,要堅持對違章違建零容忍的原則,發(fā)現(xiàn)違章現(xiàn)象要及時制止并 ,并采取相關有效的措施,及時下發(fā)違章整改通知書,與業(yè)主及時溝通,并要求其限期內進行整改;拒絕整改的,不服從管理的,要與城市相關執(zhí)法部門進行及時上報,已正確履行物業(yè)服務中心的職責。4、加強溝通: 做為合格物業(yè)服務人員在堅守法律、職業(yè)道德為標準的同時,我們還要與裝修現(xiàn)場、業(yè)主保持良好的溝通;對于裝修安全的注意事項、對于違章裝修的危害及不合理、不合法性,都要提前告知裝修現(xiàn)場及業(yè)主,進保證小區(qū)裝修工作有效、有序進行。5、熟用法規(guī):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物業(yè)裝修服務人員,不但要熟悉的公司的管理制度,熟悉自己的崗位職責,同樣也要熟悉物業(y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這是基本的要求,也是物業(yè)裝修服務人員必備技能。在現(xiàn)場管理中我們不但要靈活處理違章的問題,同樣也要言出有居,有法可依,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為業(yè)主服務,更好引導業(yè)主安全文明地進行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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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個購房者都希望從買房到入住的過程是順利的,然而,一旦交房出現(xiàn)問題,購房者也應該知道如何維護自己權益?,F(xiàn)在,就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處理辦法。合同撤銷權如果開發(fā)商在不符合交房條件的情況下交房,業(yè)主該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很多購房者往往沒有及時采取行動,有的業(yè)主認為開發(fā)商在不具備交房條件下而交房是違約行為,開發(fā)商理所當然會按合同約定進行賠償或解除合同。但實際上,如果購房者不提出、不主張,甚至以為先住進房子再說,卻不知道這種做法已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等于默認了開發(fā)商的違約行為。對開發(fā)商的違約,分不同情況購房人享有合同撤銷權或索賠權。對于合同撤銷權,《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目前法官通常會認定購房人收房就是購房人以自己的行為放棄了合同的撤銷權。《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北緱l中的三個月和一年這兩個期間均屬于除斥期間(不因任何理由中斷和延長的期限),它們是不變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不存在期間的終止、中斷和延長的情形。只要期限屆滿,解約權人不行使解除權,該權利即歸于消滅。索賠權索賠同樣是由業(yè)主提出。開發(fā)商延期交房的時間達到合同約定的解約條件,購房人開始享有法定解約權,同時,從該日起的解約權也進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間。如果購房人在除斥期間過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訴訟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購房人享有解約權之日起的一年內,開發(fā)商催告購房人行使解約權,則購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個月內應行使解約權,過了三個月購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同樣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對于開發(fā)商違約,購房人的索賠權同樣首先要由購房人提出,如果房地產商對購房人的索賠存有疑義、不肯賠償,購房人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則存在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币虼?,購房人如對開發(fā)商交房存有疑義的,一定要書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證據,如果和開發(fā)商不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又想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的,要注意千萬別錯過法院可以接受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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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說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ㄒ唬┟娣e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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