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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陰陽合同法律效力有嗎?

151****7306 | 2019-01-22 14:17:13

已有3個回答

  • 138****5237

    1、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2、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3、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4、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guī)定,有關部門查實后,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5、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6、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7、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8、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9、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10、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11、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12、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稅收管理規(guī)定,有關部門查實后,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13、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14、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售后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15、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1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查看全文↓ 2019-01-22 14:17:50
  • 133****4905

    我國《合同法》中有相關規(guī)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二手房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只是為了謀取私利,并非要損害國家利益,因此只能認定陽合同中關于價款的部分無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司法實踐中,陰合同通常仍被認為是雙方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從而被認定為有效,一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對方應當履行。這樣,買方很難以合同無效為理由解除合同。
    一般情況下,二手房買賣交易雙方簽訂陰陽合同主要是為了逃避稅費繳納。但是,房地產買賣合同中規(guī)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無效。該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當事人以逃避稅收為由請求確認合同全部無效的,不予支持。
    盡管,在二手房屋買賣過程中,白合同是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這樣以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欺騙主管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費,損害國家利益,違反我國法律法規(guī)禁止性規(guī)定的規(guī)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應屬無效合同條款,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效力。相反,黑合同中真實的價格條款,才是確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

    查看全文↓ 2019-01-22 14:17:44
  • 156****4339

    陰陽合同正常情況下是陽合同有效,因為:
    一、“陰陽合同”出現的原因是合同需要鑒證、報備、備案、審查等,故而將“陽合同”送至審查、備案機關。有些合同生效的前提是經審查、備案,故而陽合同有效。

    二、陰合同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但有可能是甲方意思的真實表示(因而實質是霸王合同,應該無效),有可能是違背法規(guī)的真實表示(逃稅等,可能損害公共利益,因而無效)。

    我不是律師,對法律沒有研究,只是一點點經驗加感覺,僅供參考。

    查看全文↓ 2019-01-22 14: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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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主體合法,內容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均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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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提是開發(fā)商的五證都已經辦下來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五證齊全的情況下,你所交的定金(確定不是訂金)簽訂的定房協議只要開發(fā)商方面蓋章客戶方面簽名按手印的,立時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簽合同之前等同于購房合同,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后開發(fā)商收回時失效。僅供參考,望采納。如有疑問,請繼續(x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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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則上應該是可以的,而且一般來講,在簽訂補充合同時都會注明與原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之類的話.因為現在的合同是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的,所在只要內容合法有效,都沒有太大問題.但這里要提醒你,有些非常特殊的合同特別是需要在相關部門備案的,那就不能在補充合同中隨便更改.舉個簡單的例子,建設工程通過了招投標,那么所簽訂的建議工程合同是需要送相關部門備案的,但現實中往往雙方又會訂立一些與原合同不一致(主要是工程價款方面)的補充合同,如果是這種情況,按照招投標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這樣的補充合同中的內容是具有相應效力的,也不能推翻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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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法律規(guī)定形式及內容明確具體的購房協議書是有法律效力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一方不履行,則另一方可起訴要求履行或是追究其違約責任。相關法律:《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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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買賣合同的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qū)別。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系,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標的物。4、買賣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況下,買賣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備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二、買賣合同的效力買賣合同的效力主要體現在出賣人義務和買受人義務方面,具體如下:(一)出賣人義務1、交付標的物,并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該項義務是出賣人的主合同義務,它由兩個方面的內容組成:(1)交付標的物。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應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可分為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將會以及擬制交付;(2)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是買受人的主要交易目的,因此,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是出賣人的一基主要義務。移轉標的物所有權,是在交付標的物基礎上,實現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2、物的瑕疵擔保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153條規(guī)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質量要法度將會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這一義務被稱為物質的瑕疵擔保義務。3、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依據《合同法》第152條規(guī)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除非法律另有規(guī)定,鋇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和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這一義務稱為出場人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違反權利的瑕疵擔保義務,在傳統(tǒng)民法上發(fā)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承擔。4、將會有關單證和資料。出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以外的有關單和資料。該項義務系屬于出賣人在買賣合同中所負擔的從合同義務,該基底務輔助主合同義務,實現買受人的交易目的。交易實踐中,與買賣合同標的物相關的其他單證和資料主要包括: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書、保修單、發(fā)票、檢驗單證、檢疫單證、保險單、質量保證書、裝箱單等。(二)買受人義務1、支付價款。支付價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受人支付價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地點、時間為之。2、受領標的物。買受人有依照合同約定或者交易慣例受領標的物的義務。若了賣人不按合同約定條件交付標的物的,例如多交付、提前交付、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等,買受人有權拒絕接受。3、及時檢驗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有及時檢驗義務。當呈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約定期間內時行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之后的合理期間內及時檢驗。4、暫時保管及應急處置拒絕受領的標的物。在這特定情況下,憎愛人對于出賣人所將會的標的物,雖可作了拒絕接受的意思表示,但有暫時保管并應銀牌圍標不的物的義務。該項義務屬買受人所應負擔的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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