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送花園一般來說,“買房送花園”是開發(fā)商針對購買住宅一層的購房者推出的活動,不少人原本由于一層住宅存在采光不良的弊端而不愿購買,但聽聞有花園可以免費獲取之后便購買了下來,但其實這花園不一定就是你的。雖說花園是贈送的,但很可能是開發(fā)商從公共綠地中圈出來的一塊,所以從實質上講,這塊花園仍舊屬于業(yè)主共有部分,一旦購買,后結果要么是拆除,要么就是開放給業(yè)主使用。2、 買房送飄窗陽光明媚的午后,端著一杯濃茶,斜倚在裝修精美的飄窗上,眺望著窗外美麗的風景,這應該是不少人內心理想的生活狀態(tài),所以才會對開發(fā)商“買房送飄窗”的承諾心動不已。然而,在購買之前,不得不提醒你的是,飄窗在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米以上的,需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二分之一進行計算。也就是說,“飄窗全送”的方式已經行不通了,想要飄窗,你就要多花些錢。3、 買房送地下室“買房送地下室”也是開發(fā)商慣用的促銷手段之一,同時也是贈送面積的常見形式之一。不少人覺得自己既然掏錢買了房, 個地下室也是理所應當的,但卻忽略了其背后的真相。按照規(guī)定,地下室的一旦超過2.2米,應當全部計算面積,而結構在2.2米以下的,需計算二分之一面積,所以實際上,地下室不是開發(fā)商免費送的,而是你自己掏錢買下的。贈送面積4、 買房送入戶花園入戶花園也是贈送面積的常見形式之一,一些人會將入戶花園認定為生活情調的體現,因此十分樂意購買贈送入戶花園的房子,卻不知其中也潛藏著不少麻煩。入戶花園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屬于樓內的公共空間部分,另一種就是開發(fā)商通過兩層挑空的方式偷出來的面積,而且在產權證上只能計算一半的面積,且不會寫入合同,購買者只有使用權,沒有權,一旦產生糾紛也無法得到補償。
全部5個回答>有贈送面積陷阱嗎?分別會有哪些陷阱?有人可以回答下嗎?
141****4730 | 2019-07-30 16:45:44
已有4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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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965
贈送面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查看全文↓ 2019-07-30 16:46:52
因為規(guī)避90/70政策限制,用小戶型配以贈送面積,達到更大空間效果。實際贈送面積也會計入房價內,這點上銷售人員只會告訴你,以實際使用到的面積算,折算下來房價很便宜。但絕不會說,房產證上面贈送面積不會加入,這意味著沒有產權的面積空間。
尤其是底樓或者頂樓的花園或天臺贈送面積,實際上物權法中式歸所有業(yè)主共有,開發(fā)商通常不會寫入合同,一旦發(fā)生糾紛,恐怕高位接盤業(yè)主“賠了夫人又折兵”。 -
151****9007
贈送面積不屬于產權面積
查看全文↓ 2019-07-30 16:46:41
贈送面積越大,在購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贈送面積不屬于產權面積。開發(fā)商通常不會將贈送面積寫入購房合同,購房者交房后遇到贈送面積“縮水”的問題,由于沒有合同約束,就很有可能失去與開發(fā)商據理力爭的依據。 -
157****5329
在現行的建筑設計規(guī)范中規(guī)定:
查看全文↓ 2019-07-30 16:46:35
(1)入戶花園以及沒有封閉的陽臺算一半面積;露臺是完全贈送的;
(2)地下室凈高滿2.1米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
(3)飄窗分為凸窗和落地飄窗兩種,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積,落地飄窗凈高高于2.1米要算面積,低于2.1米不算面積;
(4)閣樓凈高滿2.1米部分算面積,不滿不算面積。
因此,開發(fā)商利用這些設計“贈”給買房者,可以增加項目銷售的賣點,但實際上這些本來就是你該得的。 -
147****5782
這是房地產商偷換概念的一種做法,在建筑面積計算過程中,只有層高在2.2米以上,有頂,四周有柱的空間才能做為建筑面積銷售給業(yè)主。至于圖上的20平米只能算是室外露臺的業(yè)主有使用權的部分。如果想保證該部分的使用安全,除了加高圍墻也可以加裝弱電的周界防護系統(tǒng)。
查看全文↓ 2019-07-30 16: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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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購房者所謂的“送面積”,在開發(fā)商業(yè)內叫“偷面積”,指的是不計算價格的面積并且不計入購房合同的面積。有人形象地將“送面積”比喻為“逼良為倡”。 其中原因有三: 一是政府的高稅收逼得開發(fā)商使出“送面積”的招數可以避掉銷售過戶環(huán)節(jié)的一大筆稅費;二是高房價逼得購房者選擇這種“送面積”的房子,同地段同等價格的房屋當然有“送面積”的比沒“送面積”的實惠。于是開發(fā)商打出“送面積”的促銷噱頭,購房者趨之若鶩,看樣板房時都會問問哪些地方是贈送的面積,不送面積或送面積少的房子會被認為是性價比差,成為被購房者首先淘汰的對象。 小區(qū)因“送面積”無法辦理房產證,因此產生的遲延辦證糾紛也層出不窮。有網友反映當時買房時被某房地產商“買一層送一層”的廣告所吸引。銷售的戶型圖標著上下兩層。入伙時開發(fā)商交樓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樓板的一層加建,但開發(fā)商為規(guī)避法律責任,讓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簽訂了一份開發(fā)商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協(xié)議書》,約定購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層樓板,也即是開發(fā)商承諾的“送面積”。但是因為建樓板、陽臺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與報建施工圖不符,小區(qū)屬于不予規(guī)劃驗收的情形,國土規(guī)劃部門不予發(fā)放《建設工程規(guī)劃驗收合格證》,已裝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戶購房者面臨著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局面。 “送面積”分為幾種情況:第一種“送面積”是改變規(guī)劃加建,未經報批更改手續(xù),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層屬于違規(guī),存在無法通過規(guī)劃驗收無法取得房產證的風險;第二種“贈送的面積”屬于公用面積,如一樓庭院、屋頂花園等,屬于小區(qū)業(yè)主共有財產,開發(fā)商無權贈送,該贈送行為本身就不合法;第三種比如在L形露臺上圍起一道玻璃或封閉一面墻,就多出一間房來,這種形式在樣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樓標準并沒有這道墻,圍起來的這部分面積也不載入產權證,在遇到拆遷、出售、繼承、評估、抵押等時,都存在著法律障礙。 近段時間以來,各地政府相繼出臺了一些相關規(guī)定,叫停開發(fā)商“買房送面積”的促銷行為?,F在北京、深圳等一線城市不知道何時出臺關于建筑面積的新規(guī),一旦出臺相關新規(guī),之前建好的“偷面積”戶型由于不合新的規(guī)定,將有可能面臨無法取得《驗收合格證》和《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無法取得房產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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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送車位買房送車位,固然很好,但是置業(yè)者一定要了解到底是個什么送法?是車位產權還是車位使用權亦或者是優(yōu)先購買權?是不是只有購買開發(fā)商指定的戶型、樓棟或樓層才能獲贈車位?同時要強調的是,贈送可不等于免費,有可能停車位是免費的,但停車卻未必。許多樓盤的物業(yè)公司都會向在小區(qū)內停車的住戶收取管理費,此項費用不同于車位租金,無論是購買停車位的業(yè)主還是租用停車位的業(yè)主都需要支付。買房送精裝修在購房的時候,不少開發(fā)商都會說“真正拎包入住”、“精裝房毛坯價”、“買房就送精裝修”……精裝房確實有不少好處,不用再操碎了新還灰頭土臉地自己裝修,但再轉念一想,精裝房真的是精裝嗎?抑或是“驚裝”?就是裝好了,那質量經得起考驗嗎?風格是你喜歡的嗎?當初約定的價格精裝做到真材實料了嗎?近年來相關糾紛卻不少,爭執(zhí)大多圍繞“裝修材料與廣告承諾不符”、“工程技術不過關”等,裝修房看似省時省力,實則暗藏諸多問題。那么精裝修在驗房的時候要重點檢驗哪幾個方面呢?主要有幾個方面可以考量:(1)裝修的材料所用的品牌(2)水電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安全隱含(3)地板是否有起翹、空心等情形(4)墻體是否存在裂縫、漏水跡象(5)廚衛(wèi)安裝是否能合理實現排水排煙……任何開發(fā)商在裝修的時候都可能出現質量問題,但是相對而言,大品牌房企相對更靠譜一些。若是出現問題,請注意保留物證,跟開發(fā)商進行協(xié)調。買房送面積開發(fā)商在促銷優(yōu)惠活動中,**常見的形式就是“買房送面積”(如贈送地下室、送露臺、送閣樓、送飄窗等),大部分的購房者會認為“不拿白不拿”、增大使用空間”、“增加得房率”、“拉低單價”……但是“買房送面積”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單純,有一種“送面積”是噱頭,用數字游戲迷惑消費者,讓購房人難以比較房子的單價;另一種是“偷面積” ,會影響戶型整體的采光、通風設計和日常使用。買房一切以居住的舒適性為主,切勿因贈送面積影響戶型。同時買房的時候一定確認,贈送的面積是否也要繳納物業(yè)費,免得后悔莫及!買房贈送X年物業(yè)費長久來看,物業(yè)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即使每月每平米1元物業(yè)費,100平米的房子一年也需要支付1200元,十年就是1.2萬元,對不少工薪階層來說,贈送幾年的管理費也是一個極具誘惑力的條件。但“買房就送x年物業(yè)費”并不可靠,房地產項目的開發(fā)相當復雜,投資、建筑、代理、銷售、物業(yè)等幾個方面,甚至都是不同的公司。此外,若物業(yè)公司更換過后,難以保證后期會擅自上漲物業(yè)費,物業(yè)質量也沒有保障。物業(yè)費是一定要考慮的,但是沖著贈送X年物業(yè)費就決定買房實在是得不償失。不如選擇一個物業(yè)靠譜的樓盤,在眾多的開發(fā)商中,碧桂園是不錯的選擇?!敖o你一個五星級的家”的開發(fā)理念受到了大家的認可,服務貼心而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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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定金難歸還”被中消協(xié)列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警惕九大陷阱之首。 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了第二階段不平等格式條款點評意見,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詳盡剖析。點評主要涉及九個方面:認購定金難歸還,單方擴大解約權,減免責任巧設計,模糊標的好圈錢,面積誤差設陷阱,違約責任不對等,一房二賣搞欺詐,虛假宣傳不負責,購房簽約先交錢。 目前,商品房市場中存在諸多不規(guī)范行為,中消協(xié)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簽約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是要了解有關商品房買賣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做到心中有數;二是要關注開發(fā)商的商業(yè)信譽,調查其是否有不良記錄以及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等“五證”是否齊全;三是務必要求開發(fā)商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資料,特別是對補充協(xié)議、附件、雙方約定的內容要認真閱讀研究,弄清自己的權利義務,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貿然交付定金;四是要把好從簽約到驗收的每一關,對于顯失公平的條款,要堅決要求對方修改,不要在導購人員、宣傳廣告、沙盤模型、口頭承諾的影響下草率簽字。 中消協(xié)有關人士稱,正在進行的不平等格式條款系列點評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肯定和大力支持,到目前為止,已收到全國各地的來信一百零六封,涉及十八個省,條款一百八十三條。其中,關于商品房方面的來信二十八封。下一階段點評的內容是物業(yè)、金融、保險、中介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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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少數開發(fā)商總在房子的面積上做手腳。市民在購房時應多留心。 這些開發(fā)商常用的手法有: 1.增加每套住宅應分攤的公用面積,將不應計入每套銷售面積的部分計入銷售面積; 2.以建筑面積計價,承諾一個較高的使用系數但又不把使用系數寫入合同,在實際交付時,使用系數大打折扣; 3.以使用面積計價時,混淆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區(qū)別,擴大使用面積的概念; 4.利用購房者無法確切測量、無法確知整棟樓建筑面積的弱點,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積和建筑面積,在有關部門實地測量后,因差額較小,不再重新結算差價。 還有一種欺詐行為表現為在預售期房時,以相對小的暫定面積、相對小的總價引誘購房者,要求購房者預付房款,并約定建成后比預售面積增加10%或更多,購房者卻又無由退房,只能多付房價款,從而達到開發(fā)商增加銷售量的目的。 居住面積 住宅的居住面積是指住宅建筑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的居室凈面積之和。所謂凈面積就是要除去墻、柱等建筑構件所占的水平面積。 套內面積和實用面積 套內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不是一個概念,套內建筑面積包括使用面積和套內墻體面積,您可以自己測量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即俗稱地毯面積。 使用面積 住宅的使用面積,指住宅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凈面積之和。計算住宅使用面積,可以比較直觀地反映住宅的使用狀況,但在住宅買賣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積來計算價格。 計算使用面積時有一些特殊規(guī)定:躍層式住宅中的戶內樓梯按自然層數的面積總和計入使用面積;不包含在結構面積內的煙囪、通風道、管道井均計入使用面積;內墻面裝修厚度計入使用面積。 建筑面積 住宅的建筑面積是指建筑物外墻外圍所圍成空間的水平面積,如果求多、高層住宅的建筑面積,則是各層建筑面積之和。建筑面積的計算比較復雜,以下將單獨介紹一。 住宅的公用面積 住宅的公用面積是指住宅樓內為住戶出入方便,正常交往,保障生活所設置的公共走廊、樓梯、電梯間、水箱間等所占面積的總和。開發(fā)商在出售商品房時計算的建筑面積存在公共面積的分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