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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共同購房,分手后房產怎么劃分?

157****9668 | 2019-11-25 00:18:59

已有4個回答

  • 141****4864

    如果雙方沒有其他協議,則該行為屬于贈與行為,且贈與已經完成。根據《合同法》規(guī)定,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在贈與完成之后則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可撤銷?!逗贤ā返谝话倬攀l規(guī)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查看全文↓ 2019-11-25 00:19:55
  • 146****2971

    首先,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應該屬于共同共有財產。所謂共同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財產不分份額、平等地享有所有權,對這些財產每個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權,沒有權利大小、義務多少的區(qū)分。其次,對于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來說,在分手的時候應該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分割:
    1、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在購房時,如果情侶之間有協議的,當然可以按照協議進行分割處理。
    2、沒有協議的,發(fā)生糾紛時,應根據平等協商原則,對共有財產進行合理劃分。情侶雙方對共有房屋的分割的范圍、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過協商決定。
    3、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法院會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合理確定雙方的份額。針對情侶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分手時候的劃分,人民法院會根據購房時候的出資比例、還貸情況綜合考慮,也會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

    查看全文↓ 2019-11-25 00:19:49
  • 155****4181

    1.首先,本案所爭議的房屋不屬于共同共有。因為共同共有僅發(fā)生在法律所確認的特定親屬關系中,諸如夫妻之間、同住的家庭成員之間及繼承開始后遺產尚未分割前這一期間;第二,女方出資的2萬元并不是基于口頭或書面的借款協議,男方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第三,《購房合同》中約定了女方為共有人以及共有的份額。
    綜合這三點,我們可以認定男女雙方對于本案房屋享有的權益屬于按份共有,由于雙方沒有約定出資比例,應按雙方實際出資情況確定雙方對房產所享有的份額。因此女方可憑出資占有爭議房屋10%的產權。
    2. 購房合同中約定男女雙方各占房屋產權的50%,由于女方出資僅2萬,對合同約定的超出其出資部分的另40%的權益,應視為男方以結婚為條件對其的贈予。第一百九十條“贈與可以附義務?!钡谝话倬攀l“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規(guī)定,本案中男女雙方并沒有結婚,因此男方可以撤銷贈予,另一方面由于涉案房屋還未辦理產權證,男方尚不能實際轉移房屋40%的權益給女方,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钡囊?guī)定,男方也可撤銷贈予。
    3.對于雙方分手后面臨的析產問題,雙方可以協議或請求法院明確房屋的份額予以分割,如選擇訴訟途徑,通常情況下,法院會通過調解或判決的方式,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把房屋判給購房時的出資較多、主要承擔貸款、在房屋內實際居住的一方產權人,由該方支付相應金額款項給對方。獲得房屋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法院的判決書直接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戶,無須對方的配合。若雙方對于房屋承擔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大致相同的,法院也可以通過雙方競價的方式,將房屋判給出價較高的一方,另一方獲得對方的支付的款項。

    查看全文↓ 2019-11-25 00:19:35
  • 148****1537

    首先您需要有您出資的證據,和對方協商,根據自己的出資分割房產,可以有一方擁有房產,給予一方補償,或者出賣房產后,分割售房款。協商不成,只能訴訟解決。關鍵是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ㄒ唬┊斒氯说年愂觯?br/> ?。ǘC;
     ?。ㄈ┪镒C;
      (四)視聽資料;
     ?。ㄎ澹╇娮訑祿?br/> ?。┳C人證言;
     ?。ㄆ撸╄b定意見;
     ?。ò耍┛彬灩P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一百零一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查看全文↓ 2019-11-25 0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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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戀愛期間如果男女雙方共同購房共同出資共同署名也就罷了如果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建議對出資事實及雙方將來婚后或分手時房屋產權的認定和分割補償方案作書面的明確約定以免發(fā)生糾紛時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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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人的名字就是兩人的共同財產的,離婚后就得平分財產,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有出資證據還是要按比例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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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所購,購房合同和繳費憑證都是只有女方的名字,法律上是女方的個人財產,跟結婚不結婚沒關系。如果感情不合,不能結婚,女方再不人道,你就沒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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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你和你男友非夫妻關系,你們是沒有法律關系的個人。你們買房之前沒有約定共有比例,那就是對于這套房子,你們屬于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也就是說,這房子,你們一人擁有一半的產權。比如說這房子買進100萬,現在已經值130萬,那么賣掉這房子的錢應均分,在扣除產生的交易成本和還款利息以后。第二,你們原先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得看協議的具體內容。我猜測,該協議沒有違法民法,為雙方約定,簽訂協議人皆為完全民事行為人,沒有精神疾病,也不存在誰逼誰簽,簽了就是簽了,除非他舉證出你脅迫他簽訂該協議。當然這種舉證沒有意義。第三,即使他同意房子按協議給你,他的名字從產證上去除的方式還是由你購買他名下50%的產權,以買賣方式,雙方需要承擔交易成本。第四,你和你男朋友沒有結婚,不是夫妻,你們的行為是合伙買房,法律上看你們共同擁有該房屋,屬于合伙買房。第五,請你準備好當初你們買房時你出多少他出多少的實際證據,以備不測。**后,事情到這個地步,你需要找個律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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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去房管局過戶。如果是一次性購買的話直接出個公證書就行了,再去銀行重新簽按揭貸款合同就行了如何是商業(yè)貸款購買的話要先去房管局解除房屋抵押合同,交點錢就行了,如果怕影響以后購房,200塊錢申明自己放棄這套房屋的所有權,去掉共有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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