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我在百度知道上看了那么多法律問題,你的這個案件很令我興奮,因為它有特殊之處,分析起來很過癮,也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滿意。本案的性質已足以按照刑事案件來認定。本案中受到侵犯的客體很特殊,其特殊在于行為人不僅侵犯了車庫門鎖所象征的車庫的所有權及其本身的價值也包括了車庫的使用權。并且盜竊的對象是不動產。根據筆者的分析,在一種情況下,即倉庫的位置較為隱蔽或者街坊鄰居人流量小且其行為系秘密采取,這種行為應當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盜竊罪定罪從重處罰。
全部5個回答>產權是我的了。上家到期不交房,我可以撬鎖換鎖嗎?合法嗎?
153****6733 | 2014-04-25 16:20:29
已有8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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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305
還是有你們買房的中介協商一下好,如果他實在太不講理的話,你可以向法院起訴,在這方面你是受害者,如果做了過激行為那就是有理變沒理了
查看全文↓ 2014-04-28 15:41:09 -
138****4243
不可以的,您可以先去法院起訴,如果過了交房**晚時期她還不交房的話,法律效應生效。
查看全文↓ 2014-04-28 13:54:28 -
138****9634
這樣人家沒走你就換鎖比較不妥,他不說他丟了貴重東西算好了,可以給他時間叫他一星期或10天再找房子,說要裝修自己住了?;蚣臃孔獾取?/span>
查看全文↓ 2014-04-28 09:53:51 -
145****8545
1、算是違約2、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房租3、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4-27 22:01:34 -
134****4323
遇到不講理的就不用和他講了,直接叫公安局的過去拿著房產證開鎖騰房就行了。到時候他就會著急了。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44:10 -
158****6619
**好不要這樣做,直接起訴他就可以了啊,遲一天,賠一天的違約金哦
查看全文↓ 2014-04-26 12:14:04 -
157****6349
那是上家的問題,您可以根據合同里面的條款起訴他違約,撬門換鎖這種事情**好不要做!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46:23 -
151****7089
不沖突,因為你們協議規(guī)定了,以補充為準,商量租金和時間吧
查看全文↓ 2014-04-25 16: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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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guī)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以上法律規(guī)定的含義有三點:1、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2、經催告后過了三個月,開發(fā)商仍然沒有交房的,購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權。就是說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第一開發(fā)商延遲交房;第二經過催告;第三催告后滿三個月仍未交房。3、購房者合同解除權的有效期是從催告日起三個月后開始,一年后結束,即解除權的有效期為一年。在此一年內都可以隨時通知開發(fā)商解除合同,超過一年期限,則永久性地喪失了解除權(當然以其它理由如嚴重質量問題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購房者取得解除權后,開發(fā)商有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的,則解除權的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以上規(guī)定中,兩個催告和兩個三個月的規(guī)定應當區(qū)分清楚,一為購房者催告開發(fā)商交房,一為開發(fā)商催告購房者行使解除權;一為購房者催告后經過三個月取得解除權,一為開發(fā)商催告后購房者的解除權有效期縮短為三個月。鑒于以上的規(guī)定,在開發(fā)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fā)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fā)函催告,一是在開發(fā)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fā)商也是一種壓力。催告**好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fā)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二、開發(fā)商不按時交房怎么辦?購房者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fā)生糾紛訴諸司法后,開發(fā)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fā)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以上就是對“開發(fā)商延期交房怎么辦”“開發(fā)商不按時交房怎么辦”所作的詳細解答??傊_發(fā)商延期交房、不按時交房的行為屬于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是,具體如何承擔,需要購房者向法院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果您正被開發(fā)商延期交房所困擾,不妨及時聯系專業(yè)的房產律師,他們會給您耐心的解答和全面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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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貸辦理下來后就不能再換房的。購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做備案,該套房產也已用購房者的名義在銀行做了抵押的。 2,換房是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購房者跟開發(fā)商之間就房屋樓層的選擇性更改的一種行為,一般開發(fā)商是會同意購房者換房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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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產權到期之后,需要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夠繼續(xù)居住房屋。購房之后房屋產權是由兩部分所組成,一部分是房屋所有權,一部分是土地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指的是購房者可以獨立支配房屋進行交易買賣或是租賃,因為屬于個人,所以沒有期限限制。但如果說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國家有權利收回已經到期的土地,即便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可能無法真正的進行居住,或者是使用相應的權利。房屋的性質根據所在土地性質進行劃分,一般民用住宅的使用年限為70年,而商業(yè)或是工業(yè)用地的年限分別是40年或50年。對于住宅用地,當使用權限到期之后會進行自動續(xù)期,也就是說該土地上的房屋有歸屬的,按照相應的約定執(zhí)行,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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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應該都用A\B鎖了,也就是一把鎖有兩把不同的鑰匙,其中一把是備用給專修用的,等裝修完成后再用一把主鑰匙鎖一下,那把備用的就沒有用了。開發(fā)商交給你的時候不用換,你把一把備用的給裝修隊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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