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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怎么算建筑面積

134****3458 | 2018-06-28 15:24:05

已有3個回答

  • 136****8646

    屋頂不計算建筑面積
    建筑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間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無圍護結構的不計算面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查看全文↓ 2018-06-28 15:25:26
  • 147****1371

     根據《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13規(guī)定,屋面不要算建筑面積。
      詳見:
      3計算建筑面積的規(guī)定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自然層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 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時,對于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3 對于形成建筑空間的坡屋頂,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3.0.4 對于場館看臺下的建筑空間,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室內單獨設置的有圍護設施的懸挑看臺,應按看臺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6 出入口外墻外側坡道有頂蓋的部位,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的1/2計算面積。
      3.0.7 建筑物架空層及坡地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應按其頂板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8 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應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置的走廊應按走廊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9 對于建筑物間的架空走廊,有頂蓋和圍護設施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10 對于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圍護結構、有圍護設施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1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2 附屬在建筑物外墻的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3 窗臺與室內樓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3.0.14 有圍護設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有圍護設施(或柱)的檐廊,應按其圍護設施(或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3.0.15 門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筑面積,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6 門廊應按其頂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有柱雨篷應按其結構板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無柱雨篷的結構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的寬度在2.10m及以上的,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
      3.0.17 設在建筑物頂部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18 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樓層,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凈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3.0.19 建筑物的室內樓梯、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煙道,應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建筑面積。有頂蓋的采光井應按一層計算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0 室外樓梯應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層,并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
      3.0.21 在主體結構內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在主體結構外的陽臺,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3.0.22 有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建筑面積。
      3.0.23 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0.24 建筑物的外墻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并計入自然層建筑面積。
      3.0.25 與室內相通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積內計算。對于高低聯(lián)跨的建筑物,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6 對于建筑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避難層等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3.0.27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建筑面積:
      1 與建筑物內不相連通的建筑部件;
      2 騎樓、過街樓底層的開放公共空間和建筑物通道;
      3 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和布景的天橋、挑臺等;
      4 露臺、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頂的水箱及裝飾性結構構件;
      5 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
      6 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主體結構外的空調室外機擱板(箱)、構件、配件,挑出寬度在2.10m以下的無柱雨篷和頂蓋高度達到或超過兩個樓層的無柱雨篷;
      7 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凸(飄)窗,窗臺與室內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飄)窗;
      7 室外爬梯、室外專用消防鋼樓梯;
      8 無圍護結構的觀光電梯;
      9 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獨立的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等構筑物。

    查看全文↓ 2018-06-28 15:25:01
  • 148****6906

    計算建筑面積必須達到三個條件:
    一、有永久性j堅固圍護(圍欄);
    二、有永久性堅固上蓋;
    三、有能夠正常使用活動的空間。

    查看全文↓ 2018-06-28 15: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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