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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二套房認定離婚有用嗎? 離婚后我再買房,算不算首套房

151****2348 | 2019-05-30 10:51:38

已有3個回答

  • 147****9523

    不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是二套房。

    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tǒng),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diào)查。

    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shù)丶{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zhí)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5-30 10:51:51
  • 152****8541

    如果原有房產(chǎn)證上已經(jīng)沒有你名字,而且你名下也沒有任何房產(chǎn),那么再購房就算是首套,如果你離婚前有貸款買房記錄,離婚后買房也屬于二套房。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一、首套房定義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認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對于首套房的概念,通過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梳理后,以下幾種情況都算首套房:
    1. 貸款并結清后再買房,算首套房;
    2. 貸款過房子后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tǒng)查詢不到房產(chǎn)但在銀行征信系統(tǒng)里能查到貸款記錄的,此時再買房,算首套房;
    3. 全款買過一套房再買房,算首套房;
    4. 全款買過一套房后賣掉,房屋登記系統(tǒng)查不到房產(chǎn)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5. 有兩套房商業(yè)貸款記錄,但已全部還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證明的,再買房屬于首套房;
    6. 有一套貸款已還清的房,并且還有一套公積金貸款但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買房屬于首套房;
    7. 夫妻兩人一方婚前使用商業(yè)貸款買房,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后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可以根據(jù)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比例;
    8. 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chǎn),婚后買房申

    查看全文↓ 2019-05-30 10:51:48
  • 133****5864


    前言

    2019年1月1日生效的《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中有這樣一條規(guī)定: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fā)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也就是說,首套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享受稅前扣除優(yōu)惠,同時只要納稅人享受了一次首套房的利息扣除,即便此后按照首套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的情形,也不能稅前扣除。

    那么首套房是怎么認定的?其實在不同的時間點和不同的地區(qū),其界定標準并不一樣,本文在結合法規(guī)的基礎上,對首套房的界定進行梳理。

    本文綱要
    一、全國性首套房界定

    二、全國性**款比例規(guī)定

    三、首套房的貸款利率

    四、16個熱點城市首套房的界定及**比例

    一、全國性首套房界定

    一直以來,我國對于房地產(chǎn)行業(yè)的態(tài)度都是“房住不炒”,住房一直是普通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為了給大家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國家給購買首套房的人提供了優(yōu)惠政策,而購買二套房、三套房享受不到。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yōu)惠,除此之外,首套房、二套房及以上套數(shù)的貸款**比例也有較大的差異。因此,弄清楚首套房如何界定非常關鍵。

    (一)首套房概念
    從字面層面意思理解來看,首套房主要符合以下特征:成年人擁有產(chǎn)權的人生第一套房,也是在全國范圍內(nèi)擁有的唯一住房。

    通過查閱相關資料,筆者發(fā)現(xiàn)所謂首套房一般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買房人年滿18周歲;

    所購房為普通住房;

    購房人現(xiàn)在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

    當然,以上第三個條件也有例外的情形,例如,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chǎn)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或者與父母一起購買的除外。

    我們重點來解釋一下子女和父母共同買房,子女今后再買房是否屬于首套房的幾種情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認定房貸次數(shù)是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來認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說成年子女在界定是否享受首套房優(yōu)惠政策的時候,與父母名下房產(chǎn)并不掛鉤。為更好理解這一概念,我們做以下假設:

    案例一:在小明15歲的時候,小明的父母以自己和小明的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子,小明在成年以后再次購房,屬于首套房。

    案例二:小明年滿18歲后,小明的父母以自己和小明的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子,小明此后購房,則可能屬于二套房。

    (二)首套房認定
    至于何為首套房,其實目前并未有明確的定義,只是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了在申請住房按揭貸款時,在滿足何種條件下,銀行可按照首套房政策執(zhí)行,否則執(zhí)行二套房及以上信貸政策。

    2007年,《關于加強商業(yè)性房地產(chǎn)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銀發(fā)452號)則規(guī)定,對于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其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shù)仄骄?,再次向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zhí)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zhí)行。

    查看全文↓ 2019-05-30 10:51:43

相關問題

  • 國家政策是認房認貸所謂的認房,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為單位,你和你愛人,還有小孩名下是否有房子,認貸,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為單位,你們是否利用過銀行的住房貸款。再解釋離婚后的情況,離婚就不算是一個家庭,就只有你一個人,如果過戶,公證給男方,而你持有公證書和離婚證明,還是可以一套的。不過我剛解釋認房認貸的政策,是想說另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當初你們買房子的時候,你作為共同貸款人和你的前夫一起貸款了,那么,就算是你利用過一次銀行貸款,那么第二次利用,就算是第二套。所以看你什么情況,不明白在追問吧,只要我懂就給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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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政策是認房認貸所謂的認房,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為單位,你和你愛人,還有小孩名下是否有房子,認貸,就是看以你的家庭為單位,你們是否利用過銀行的住房貸款。再解釋離婚后的情況,離婚就不算是一個家庭,就只有你一個人,如果過戶,公證給男方,而你持有公證書和離婚證明,還是可以一套的。不過我剛解釋認房認貸的政策,是想說另外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當初你們買房子的時候,你作為共同貸款人和你的前夫一起貸款了,那么,就算是你利用過一次銀行貸款,那么第二次利用,就算是第二套。所以看你什么情況,不明白在追問吧,只要我懂就給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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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還不離婚,我跟我老婆一年吵不過幾次架,他良家人,就全家動員來我家罵我,打我,哎,還不斷干涉夫妻生活小事,你這種不離,那你就活該,支持離婚,不離,我看不起你,明天就去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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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fā)〔2010〕10號),規(guī)范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shù),應依據(jù)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shù)量進行認定。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chǎn)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tǒng)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shù)貢翰痪邆洳樵儣l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shù)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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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套房以離婚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成套住房數(shù)量確定。離婚時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區(qū)分為2種情況:1、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不動產(chǎn)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chǎn)歸產(chǎn)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chǎn)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chǎn)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chǎn)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2、雙方結婚后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離婚時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guī)定: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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