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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積與事實不符合誰承擔責任?

142****8599 | 2012-10-12 1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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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4036

    按套內建筑面積賣房,開發(fā)商照樣應該把公攤部位、用途以及預售面積告知買房人。按《辦法》規(guī)定,開發(fā)商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應當公示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預售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情況,公示分攤的內容有:被分攤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
    參與分攤的商品房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不分攤的部位。買房人有權查詢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一旦房屋面積與事實不符合,如果是由于測繪技術引起的,測繪單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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